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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GB6650-86

来源:机房360 作者:scarlett编辑 更新时间:2012-11-20 15:13:40

摘要:本标准适用于计算机机房及其他电子设备房间中铺设的活动地板。该活动地板在计算机机房及其他电子设备房间中铺设在房屋建筑地面上作安装设备、设备的走线及空调风库空间等用。其他类似房间需用的活动地板亦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5.4.4.4按下式计算出地板在均布荷载作用下,地板中央的挠度为1mm时的均布荷载值。
  
  βp
  
  qs=----…………………………………………(3)
  
  AS
  
  式中:qs----地板中央的挠度为1mm时的均布荷载值;
  
  P、S----作用在地板中央的阶段集中荷载值和挠度值,由P-S曲线上量得;
  
  β----地板刚度形状系数,依地板形状不同一般取1.6~2.8。
  
  5.4.4.5比较[q]与qs值,取较小者作为该板的允许使用荷载值。
  
  5.5支撑承载能力检验
  
  5.5.1检验设备
  
  5.5.1.1可在各种压力机上加载,也可在四块组装好的地板上,通过承力架用小型压力传感器控制小型千斤顶对中间可调支撑加载。
  
  5.5.1.2用两只安装在支撑中间的位移传感器测量两个方向的水平变位。
  
  也可用x--y函数记录仪,将压力传感器、位移传感器、动态应变仪与x--y函数记录仪配套。由x--y函数记录仪作自动连续记录,画出荷载位移曲线,直至支撑失稳破坏为止。
  
  5.5.1.3加载设备误差±5kg,位移测试设备误差±0.01mm。
  
  5.5.2检验方法
  
  5.5.2.1将可调支撑按实际使用情况放置在测试设备上。
  
  5.5.2.2调整支撑高度,使地板板面水平。
  
  5.5.2.3将压力传感器与橡皮垫板安放在中间可调支撑上,压力传感器和橡皮垫板的直径为50mm。
  
  5.5.2.4安装千斤顶,确保加力点垂直对中。将位移传感器安装于支撑中点时要确保仪器位移杆垂直于支撑。
  
  5.5.3加载
  
  当采用x--y函数记录仪自动画荷载位移曲线时,应采用慢速均匀加载,直到支撑失稳破坏。加载速度控制在100kg/min左右。
  
  当无自动记录仪时,应采用慢速逐级加载。第一次可加本标准规定荷载的五分之一,而后每次增加本标准规定荷载的十分之一为一级,接近本标准规定荷载时,可改为每次增加本标准规定荷载的二十分之一为一级,分级荷载间隔15min,并在加下一级荷载前记录一次位移值。加载至本标准规定荷载后继续加载,当荷载位移P-S曲线发生拐折,即为支撑失稳破坏,破坏前一级的荷载即为支撑的极限破坏荷载。
  
  5.5.4检验报告
  
  作出每根支撑荷载位移P-S曲线或S-LgP曲线。根据5.5.3的加载方法,决定支撑极限破坏荷载。将支撑极限破坏荷载除以安全度1.5即为支撑的允许使用荷载值。
  
  6.检验规则
  
  6.1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订货方可派代表参加,制造厂或被指定的单位应提供试验所需的一切条件。
  
  6.2检验按GB2828-81《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中一次抽样方案的规定进行,检查水平取S-3。样本单位为一块地板或一根支撑。
  
  6.3检验的顺序,项目及AQL值见表7。
  
  6.4检验不合格的批,可以再提交检验一次,重新提交时的检查水平取S-4,若不合格,则作为不合格批处理。
  
  6.5经过检验的样本,不得作为合格品交给订货方。根据订货方的要求,生产厂应提供检验报告。
  
  表7
  
  条款  

      序 号           试验项目   AQL(%)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尺寸、外观                      3.1、3.2、              4.2.3 5.2
         2               
电性能
                             4.1 5.3
         3               
机械性能                         4.2.1 5.4 4
         4               
支撑承载能力                   4.2.2 5.5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包装箱应符合防潮、防尘、防震的要求。
  
  7.2包装箱内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检验合格证上应注明:
  
  a.生产厂名称;
  
  b.产品名称、型号或商标;
  
  c.产品规格尺寸;
  
  d.单件产品重量;
  
  e.检验人员代号。
  
  7.3包装箱上应有“小心轻放”、“防湿”等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
  
  包装箱应有生产厂名称、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出厂日期。
  
  7.4每十块或四块地板装成一箱,每块地板单独装入塑料袋或每两块地板板面之间垫纸并装入箱内。
  
  7.5支撑每50套装成一箱,横梁每100件装成一箱(四周支承式)缓冲垫单独包装每50件一捆装入相应数量的横梁箱内。
  
  7.6包装好的产品,均应能以任何运输形式运往任意远的地点。长途运输时,产品不能放在敞篷车厢、船仓中,产品中间转运时不能放在露天仓库中,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雪直接淋袭与机械损伤。
  
  7.7存放产品的仓库湿度不大于80%,室内应无酸、碱等腐蚀性气体。
  
        责任编辑:scarle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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