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招标项目为2013年中国联通安徽滨湖大楼IDC机房扩容工程六类网线、水晶头采购招标,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招标编号: 安徽联通招字228号
招标代理: 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报名截止: 2014-02-14
所属地区: 安徽
所属行业: 冶金矿产原材料,水利桥梁建筑,电脑网络计算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13年中国联通安徽滨湖大楼IDC机房扩容工程六类网线、水晶头采购招标,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3年中国联通安徽滨湖大楼IDC机房扩容工程六类网线、水晶头采购招标。
2.2 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已立项。
2.3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2.4 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5 招标范围:2013年中国联通安徽滨湖大楼IDC机房扩容工程六类网线、水晶头采购招标,具体采购内容六类网线(规格为对称双绞线缆-100ohm-六类线-0.51mm-24AWG-8芯-PANTONE 430U)、水晶头(规格为网口连接器-8PIN-8bit-非屏蔽-水晶插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注册资金在100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的原生产厂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资格预审;
3.2 申请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申请人需提供近三年(2011年至今)与省级及以上通信运营商合作过的同类产品的销售案例;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3.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3.6由于采用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在收到资格审查通过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中国联通安徽省分公司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需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