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太原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所需热力机房和制冷机房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HXD2014042303
招标代理: 山西和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太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 2014-04-27
所属地区: 山西
所属行业: 办公文教,能源化工,水利桥梁建筑,电脑网络计算机
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太原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所需热力机房和制冷机房成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D2014042303
一、招标条件
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太原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投(审)字[2013]21号、并发改投(审)字[2013]22号、并发改投(审)字[2013]23号文批准建设。现对上述工程所需热力机房和制冷机房成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太原市便民服务中心、太原市档案馆、太原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工程位于长风商务区西侧,规划市政大广场西南侧,总建筑面积约为15.3万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七层。
2.招标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为上述工程所需热力机房和制冷机房成套设备采购,具体技术要求和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2交货地点:太原市长风商务区西侧,规划市政大广场西南侧的项目工地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本次采购设备供货和售后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采购设备属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管理范围的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范围的,所投报设备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3C认证);
4.所投设备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5.近三年具有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销商同时应提供制造商同时应提供生产厂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近三年同类型产品供货业绩,同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三套并加盖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五、发售招标文件
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企业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7日,每日8:0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