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介绍了蓄电池维护的必要性,针对蓄电池提出维护方案,建议加强维护,保证运行安全。 |
(5)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蓄电池按10小时率放电时,如果温度不是25℃时,则应将实际测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换算成25℃时的容量Ce:
Ce=Cr/[1+K(t-25℃)] (1)
式中: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K—温度系数(10小时率放电时,K=0.006/℃;
3小时率放电时,K=0.008/℃;1小时率放电时,K=0.01/℃)
(6)放电结束后,要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2倍以上。
2.2 在线式测量法
(1)在直流供电系统中,调整UPS输出电压至保护电压,由蓄电池对实际负载供电,在放电中找出蓄电池组中电压最低、容量最差的一只蓄电池作为容量试验对象。
(2)打开UPS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等蓄电池组充满电后稳定1h以上。
(3)对(1)中放电时找出最差的那只蓄电池进行10小时率放电试验。放电前后要测量、记录该蓄电池的端电压、温度、放电时间和室温。以后每隔1h测量记录一次,放电快到终止电压时,应随时测量记录,以便准确记录放电时间。
(4)放电电流乘以放电时间即为蓄电池组的容量。如果室温不是25℃时,则应按照式(1)换算成25℃时的容量。
(5)放电试验结束后,用充电机对该只蓄电池进行补充电,恢复其容量。
(6)根据测量记录数据绘制放电曲线。
2.3 核对性放电试验法
为了能随时掌握蓄电池组的大致容量,进行核对性放电试验是必要的,其方法是:
(1)在直流供电系统中,调整UPS输出电压至保护电压,由蓄电池对实际负载供电。蓄电池组放电前后要测量记录每只电池的端电压、温度、室温和放电时间。放出额定容量的30%~40%为止。
(2)放电结束后,要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2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