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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与亚洲新能源集团签订光伏合作协议

来源:机房360 作者:yuxin编辑 更新时间:2014-6-13 10:55:13

摘要:6月11日,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亚洲新能源集团正式签订光伏电站开发框架合作协议。双方将紧抓太阳能光伏产业蓬勃发展的机遇,“联姻发展”光伏产业,聚力为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易事特与亚洲新能源集团可谓“志同道合”。易事特是全球电能质量解决方案供应商和绿色能源制造商,近年来,顺应国内外鼓励和支持发展新能源光伏产业的需要,其积极依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教育部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化基地等高端科研创新平台,大力开展光伏逆变器、分布式光伏发电电气设备与系统、智能微电网等高科技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致力为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而亚洲新能源集团从2006年开始活跃在风力、光伏(热)发电项目中,其一直以推动绿色环保为己任,立志成为一流可再生能源的提供与服务者。可见,双方都不约而同地选择“走”发展光伏产业这条“道”,致力实现助力国内外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志向”。


  除了“志同道合”,易事特与亚洲新能源集团还有互补合作的广阔空间。据介绍,易事特具备强大的光伏产品研发生产实力,其已研发生产出组串型并网逆变器、分布式光伏并网逆变器、电站型并网逆变器、集成式光伏电站、可选配件,以及离网发电系统的太阳能充电控制器、太阳能一体式离网逆变器等品种丰富的光伏发电系统产品,这些产品畅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受客户好评。而亚洲新能源集团在光伏产业发展方面,则主要从事光伏(热)投资与光伏(热)发电业务、光伏(热)建设总承包业务。可见,在光伏产业链上,双方既“错位发展”又可紧密连接,双方谋求合作共赢将前景无限。

  正因“志同道合”又可互补共赢,易事特与亚洲新能源集团选择了“联姻发展”光伏产业。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双方将更好地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开发和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具体操作上,双方将采取两种合作方式。一是对于亚洲新能源集团已注册有项目公司并核准完成的项目,将按项目与易事特单独签订成套设备采购协议的方式进行合作。二是对于未来新开发项目,双方可以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合作开发,项目建成后亚洲新能源集团按协议回购项目公司中易事特的股权。

  易事特公司董事长何思模教授与亚洲新能源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执行董事、总裁郑镭博士均高度看好双方合作。他们在合作协议签订仪式上共同谈到,双方此次签订光伏电站开发框架合作协议,虽然暂不会对双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但双方迈出了共同做大“光伏产业蛋糕”的“关键性一步”,这将是双方公司光伏产业今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大步”,也将会有助于推动国内外新能源产业“更进一步”向前发展。

  据悉,亚洲新能源集团公司是一个纵向一体化的新能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项目基金管理、项目投资、能源工程项目总承包、大型能源工程和海上风电建造等业务,已在新加坡股票交易所的凯利版上市。其在江苏省海门市设立有全资子公司亚洲新能源(中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国内设有众多项目公司,这些公司主要从事风场、光伏(热)投资与风力、光伏(热)发电业务、风场、光伏(热)建设总承包业务、风力发电机相关配件制造业务。亚洲新能源集团一直以推动绿色环保为己任,秉承以人为本、艰苦奋斗、诚信共赢的企业宗旨,注重整合科技与资本的力量,立志成为一流可再生能源的提供与服务者,促进人类生活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

  责任编辑:余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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