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秭归县财政局机房改造项目已由秭归县财政局以秭财采计[2015]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ZGZB[2015]030
招标代理: 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 2015-02-10
所属地区: 湖北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水利桥梁建筑
秭归县财政局机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GZB[2015]030
1. 招标条件
秭归县财政局机房改造项目已由秭归县财政局以秭财采计[2015]1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秭归县财政局机房改造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机房装修工程、机房电气系统、机房空气调节系统、机房综合布线系统、机房消防报警系统、机房环境监控系统、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 招标内容:
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伴随服务 备注
1 机房装修工程 项 1 秭归县茅坪镇
平湖大道22号 60天 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
机房电气系统 项 1
机房空气调节系统 项 1
机房综合布线系统 项 1
机房消防报警系统 项 1
机房环境监控系统 项 1
服务器及网络设备 项 1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②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③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2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信息化建设或机房升级改造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0万元)。
(4)信誉要求: /
(5)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各一名: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应为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应具备上岗执业资格,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0日,每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报名。
4.2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10日,每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招标采购文件发放窗口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5年3月3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3日9时00 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22号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鲁 伟 联系人:尤小龙
电 话:15997509797 电 话:18062384672
责任编辑:余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