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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康居机房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作者:yuxin编辑 更新时间:2015-5-25 16:57:13

摘要:本招标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康居机房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报名截止: 2015-06-08

  所属行业: 其他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康居机房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CZB-FZLT-20150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康居机房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CZB-FZLT-2015010

  2.1投资规模:项目控制价1358267元。

  2.3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龙安路377号联通机房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0天内安装调试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联动系统及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材料供应、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7工程承包方式:按照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2.8相关约定:原有消防设施拆除及改造所需协调的所有事宜均由中标单位自行协调解决,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且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4投标产品必须具有国家固定灭火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验有效;

  3.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气体灭火设备如果不是投标人生产,必须取得原厂商的唯一授权;

  3.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经年检有效并注册在本公司,资质等级不低于电力或机电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述有效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8投标人近一年在国内消防工程(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福建省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9投标人未被国家及福建省消防主管部门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国家及福建省消防主管部门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0投标人未被福建省消防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伙同一人或管理人员相互任职的;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参股的;

  (3)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重组等不能正常运转状态的;

  (4)主要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以其他方式受到限制的;

  (5)最近三年内曾发生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等违反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

  (6)最近三年内在国内、外提供拟投标的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及安全生产问题的,以省部级及以上通报为准;其中2013年以来被福建联通发文按《福建联通施工单位管理办法》处以黑牌处罚的服务单位,按“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评定;

  (7)最近三年内在与招标人及其下属分公司经济往来中,发生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

  (8)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发生经济往来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投标人或其人员、招标人或其人员被国家机关(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判决、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或导致招标人或其人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等追究责任的。投标人或其人员在与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招标人上级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廉政管理规定,导致上述任一后果的。

  (9)因投标人原因,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含以往招标文件)规定不得参加招标人招标项目的;

  (10)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出现伪造、篡改等造假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5月 15 日至 2015 年 5月 2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及经办人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邮电器材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4楼招标业务部。

  4.4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款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购买人承担(邮费到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8日9时00分,递交至福建省邮电器材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后的同一时间在福建省邮电器材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的应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仍需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投标文件中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该文件。

  6. 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以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63号联通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邮电器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邮 编:350007

  联 系 人:徐宏敏 电 话: 18650082573

  电子邮件:18650082573@wo.cn

  账户名称:福建省邮电器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杨桥支行

  银行账号:11720010010013189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邮电器材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责任编辑:余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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