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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应谁使用谁负责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DJ编辑 更新时间:2017-1-11 10:17:45

摘要:最近某快递公司推出了隐形快递单的服务。单据上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关键信息被隐藏。只有快递员从内部系统才能与收件寄件人联系。一个信息的泄露口被堵住了,用户可以放心大胆地扔掉单据了。

  最近某快递公司推出了隐形快递单的服务。单据上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关键信息被隐藏。只有快递员从内部系统才能与收件寄件人联系。一个信息的泄露口被堵住了,用户可以放心大胆地扔掉单据了。

  个人信息被泄露往往令人深恶痛绝,造成不便的同时更是产生了很多安全隐患。显而易见的是,个人往往处于信息保护的弱势——不得不填写交代各种信息,却又无力守卫安全。信息泄露后,即便自己有能力识别,身边人也不一定能幸免。

  相比而言,企业干这事其实并不困难。规范化信息使用环节的保密服务。将信息置于相对安全的系统内,减少人工参与,通过制度设计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杜绝泄露。反之,轻松地要来了用户信息,但用过之后不能放任自流,这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

  因而加大对法人、社会组织等公民个人信息使用者的责任砝码尤为重要。应将其纳入许可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下进行管理,即必须有一定资质和必要,才可取得用户一定安全级别的信息,同时,信息保护措施不严密不到位,都应予以问责惩戒,泄露信息而无法自证无责时则要承担责任。换句话说,企业和社会组织保护用户信息不再成为“良心善举”,而是显示权责统一的“入门规则”。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多个层面都走在由量变向质变的道路上。很多社会问题不是没有发生,只是还未严重到引起足够的重视,但一定在来的路上。个人信息安全守卫不力。消费者、企业和社会组织及立法机构都有责任。与其每年因信息泄露造成社会资本流失和浪费,不如花大力气在事前堵住泄露口。快递公司能在单据上推出隐藏信息服务,正是主动防卫用户安全之举,更是适应社会变化及时作出的调整,减小了侵权和违约的可能性。而其他企业及行业也应主动履行责任,共同搭建信息安全防护网,才能促进经济运行健康有序。

  责任编辑:DJ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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