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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医疗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服务体系

来源:法制网 作者: 更新时间:2020/11/3 10:19:16

摘要:要求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协调机制,重点推进医疗健康网络通用需求、网络架构、通信协议、关键接口、互联互通、网络安全等总体性标准,进一步规范医疗健康网络、医疗信息化服务、信息系统技术能力与服务质量,助力构建公平、有序、开放的医疗健康网络环境

  为推进“互联网+”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发展,增强基层卫生防疫能力,工信部、国家卫健委日前就进一步加强远程医疗网络能力建设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协调机制,重点推进医疗健康网络通用需求、网络架构、通信协议、关键接口、互联互通、网络安全等总体性标准,进一步规范医疗健康网络、医疗信息化服务、信息系统技术能力与服务质量,助力构建公平、有序、开放的医疗健康网络环境。

  通知要求,建设医疗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医疗专属云服务,结合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共享互认和业务协同。完善医疗云计算和医疗大数据服务能力评估体系,保障医疗云计算资源、医疗大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内合规、可信。持续提升医疗信息化基础能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急救、远程病理、远程教学、远程监护等网络应用场景提供技术支撑。

  通知明确,支持贫困地区利用远程医疗网络及其平台资源创新健康扶贫工作模式,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效。实现远程医疗覆盖所有贫困县,有条件的地区推动远程诊疗覆盖到村、在线医学教育普及到人、在线慢病管理精准到户,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贫困人口的健康水平。

  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面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出互联网宽带和专线接入资费优惠,资费水平不高于其他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水平,减轻医疗卫生机构网络使用负担。

  通知强调,建设远程医疗网络监测管理平台,开展面向远程医疗服务的网络质量监测、安全感知、故障预警和统计分析等工作,面向重要系统、重点链路进行运行状况监测和指标分析汇总,有效支撑上层业务开展。鼓励各地开展省域内远程医疗网络质量的监测管理工作。

  (正文完)

  责任编辑: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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