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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山东省第一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优活动的通知

来源:CIO智库 作者: 更新时间:2020/12/10 11:10:49

摘要: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展示智慧城市建设阶段性成果,鼓励企业研发与推广新型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促进信息通信技术进步与应用创新,在山东省大数据局的指导下,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山东省数字经济协会联合开展2020山东省第一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优活动

  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展示智慧城市建设阶段性成果,鼓励企业研发与推广新型智慧城市解决方案,促进信息通信技术进步与应用创新,在山东省大数据局的指导下,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山东省数字经济协会联合开展2020山东省第一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优活动设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军人物”、 “智慧工匠”、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先进推进单位、新型智慧城市优秀解决方案和优秀案例等奖项,并颁发证书及奖牌。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新型智慧城市“领军人物”

  1.评选对象

  “领军人物”评选主要面向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发挥大力推动作用的地市或试点县(市、区)领导干部,在管理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技术研发创新等领域做出重要贡献的管理者和领导者。“领军人物”的参评者须具备深厚的行业背景、优异的领导力,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有带动力、创新力、成长力、影响力,在本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具有领军作用。

  2.评选方式

  “领军人物”的评选由各地市大数据局推荐地市级领导或试点县(市、区)领导,并按照要求核实和提交事迹材料,上报组委会办公室;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比标准初选符合基础要求的候选人,然后由专家委员会评选出 “领军人物”获得者。

  3.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电子扫描版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介各1份(注:申请表需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等材料。

  (二)新型智慧城市“智慧工匠”

  1.评选对象

  “智慧工匠”评选主要面向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具有工匠精神,并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具有工匠精神和创新力,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运行与管理、市民和企业服务、产业及经济发展等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通信技术,为优化提升市民工作生活、企业经营发展、政府行使职能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2.评选方式

  “智慧工匠”的评选由各地市大数据局推荐地市及区县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先进个人,并按照要求核实和提交事迹材料,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评比标准初选符合基础要求的候选人,由专家委员会评选出 “智慧工匠”获得者。

  3.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人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电子扫描版申报表、个人事迹材料和个人简介各1份(注:申请表需由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等材料。

  (三)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先进推进单位

  1.评选对象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先进推进单位评选主要面向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具有先进推动作用的各地市、县(区)大数据局(大数据中心),在各地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建设、强化工作督导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

  2.评选方式

  参评单位填写评选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组织委员会邀请第三方专家对入围单位进行评分,最终评选出新型智慧城市先进推进单位。

  3.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电子扫描版申报表、事迹材料和单位简介各1份(注:申报表需由负责人人签字、单位盖章)。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提供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等材料。

  (四)新型智慧城市优秀解决方案

  1.评选对象

  新型智慧城市优秀解决方案的评选主要面向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提供解决方案的企业单位,在城市基础设施、城市运行与管理、市民和企业服务、产业及经济发展等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通信技术,为优化提升市民工作生活、企业经营发展、政府行使职能水平,而研发推广的信息感知、传输、处理、协同等相关的系统解决方案,要求参与评选的解决方案具有完整性、先进性、稳定性、数据共享性和应用前景。

  参评企业要在国内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并拥有所申报解决方案(含部分)的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或专利等),已形成应用案例并取得实效的新型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2.评选方式

  参评企业填写评选申报表并提供解决方案材料。组织委员会邀请第三方专家分别对入围方案评分,最终评选出新型智慧城市优秀解决方案获奖单位。

  3.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电子扫描版申报表、方案材料和单位简介各1份(注:申请表需由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提供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等材料。

  (五)新型智慧城市优秀案例

  1.评选对象

  参加评选的案例需为2020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营,利用智慧技术对城市进行重塑和再造,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创新和发展,通过业务层面的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推动城市发展改革创新进程的新型智慧城市项目案例,包括新型智慧城市应用、数字治理服务、提升市民体验的智慧服务、以及促进数字经济新动能、智慧产业发展的新一代数字技术融合创新的案例,重点突出“智慧”特点和特色。

  有知识产权争议、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的,不在本次评选范围。

  2.评选方式

  参评企业填写评选申报表并提供案例材料。组织委员会邀请第三方专家分别对入围案例评分,最终评选出新型智慧城市优秀解决方案获奖单位。

  3.申报材料

  (1)申报表。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电子扫描版申报表、案例材料和单位简介各1份(注:申请表需由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提供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等材料。

  三、评选活动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评选正式启动,活动信息向指定部门及单位发布;

  2020年12月,收集提报材料;

  2021年1月,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评选结果;

  2021年1月,颁奖仪式。

  四、评选流程

  (一)报名

  12月25日前,参评人及单位填写申报表,并发送电子版至bianyx@sdas.org。逾期不再受理。

  (二)材料复审

  12月31日前,组织委员会根据评选要求和标准进行评选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

  1月10日前,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按要求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示

  1月10日后进行结果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 评选为公益性活动,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 申报人须确保报名材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所有材料、数据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和个人的申请。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边燕霞

  联系电话:15253155260

  附件:

  1.2020山东省第一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军人物”申报表

  2.2020山东省第一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工匠”申报表

  3.2020山东省第一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先进推进单位”申报表

  4.2020山东省第一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优秀解决方案”申报表

  5.2020山东省第一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优秀案例”申报表

  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 山东省数字经济协会

  2020年12月8日

  (正文完)

  责任编辑: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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