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标代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地区:北京,项目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划财务司CognosOLAP工具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10-29 。 |
招标代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划财务司
报名截止:2009-10-29
所属地区:北京
项目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划财务司CognosOLAP工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DC1-20091026150027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划财务司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
开始日期:2009-10-2615:52:38
采购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计划财务司
截止日期:2009-10-2915:52:38
联系人:王寅
送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706
电话:82261779
采购结果公告后3天
邮件:wangy@aqsiq.gov.cn
备注信息:1、除采购人在采购公告中提出的服务要求外,供应商在报价时提出的额外赠送设备和配件、提前供货等优惠条件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资质要求:1.IS9000认证
2.对检验检疫业务有一定的了解,并提供至少两个或以上三年内和质检系统签署的项目合同。
3.对所提供的工具软件有成功的案例。
采购商品列表
商品分类参考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最高限价基本描述
数据库管理软件CognosOLAP工具套1保密
1.CognosOLAP工具
要求:用户数不少于3个
2.功能要求
1)系统支持中文、英文等多种语言。
2)支持广泛的数据源:各种数据库类型、文本文件、以及OLAPServer作为数据源。
3)支持主流的操作系统平台,如UNIX,LINUX,Windows等。
4)支持非预置查询条件查询,即可以方便地提取数据库表中的字段或将数据库模型结构转换成业务语言,为用户提供查询字段和查询条件的组合,供最终用户自助查询数据。
5)系统提供资源控制机制。通过制定作业计划,能够使系统各种查询、分析的进程在数据库空闲时进行作业,以保证效率的最大化。
6)支持集群环境,使得大量的并发用户进行数据访问时实现负载均衡。
7)提供开放的API接口,使用户可根据需要来定制用户界面,SDK开发包中可以同时支持ASP和JSP。
8)系统提供报表生成工具(B/S方式),能够通过各种向导式界面、联机帮助、提示窗口等方式,帮助用户定义各种复杂报表。
9)可提供集中管理的安全控制机制和权限继承机制,使得不同用户根据角色的不同对信息拥有不同的访问权限。
10)支持CA身份认证等多种身份认证的嵌入。
11)支持各种J2EE的应用服务器,如Weblogic,WebSphere,Tomcat
3.实施要求
3.1实施计划
投标方需要在标书中提出项目实施计划的草案,内容包括:
1)投标方必须给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2)所有可交付的开发成果、服务及交付时间和方式。
3)可交付的开发成果及服务之间的依赖关系。
3.2部署要求
本系统部署在质检总局,使用方包括质检总局、直属局的相关人员。
3.3安装要求
数据和应用都部署在质检总局信息中心机房,中标商负责现场相关系统的安装与调试。
3.4培训要求
投标人必须根据系统软件的功能和特点,充分考虑到质检系统人员实际水平,提出详细的培训方案。
投标人必须根据本项目的需求,分别列出全部产品使用、二次开发、系统维护、日常管理和使用所需要的培训,包括培训的类别、培训人员与人数、培训内容、方式、时间等安排。日常管理和使用培训应包括直属局相关人员。
除常规培训外,投标方需要在系统开发阶段提供免费现场培训和技术支持,并且需要根据自身产品的特点对系统设计提出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
3.5维护要求
1)投标方必须给出在系统验收以后的免费维护服务期限及免费期过后的维护方案。
2)投标方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成立专门的技术支持小组,正式验收通过后至少三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一旦系统出现故障,24小时内解决问题;在试运行期间必须提供必要的免费现场服务。
3)所有投标产品应提供至少1年的免费原厂售后服务和免费升级服务,投标人必须统一按最高级别向买方免费提供一年标准的软件支持。
4)一年的原厂商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包括至少有10人天的现场支持)。
3.6验收要求
系统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1)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合同和实施方案的要求。
2)系统总体性能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3)已提供了合同的全部资料和软件(含应用系统源代码)。
4其他事项
4.1专利权
1)中标人保证招标方及其用户对本项目所有涉及到的软件及软件产品享有合法的使用权。
2)中标人保证招标方及其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解决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中标人就本项目开发的软件,应向招标方提供全部源代码,本项目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招标方所有。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chinainfoseek.com/?k=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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