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标代理: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区:福建,项目名称: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机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09-11-03至2009-11-24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11-25 09:00。 |
招标代理: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报名截止:2009-11-25
所属地区:福建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QZCGZ2009054
2、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用途数量简要技术指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地址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机房改造工程其他货物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595-28018072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11-03至2009-11-24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联系人:李先生
6、电话:0595-22132297
传真:0595-22132291
邮箱:fjqzcg@163.com
7、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4、投标人必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5、泉州地区以外的供应商,应在泉州地区设立售后服务的公司、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8、投标截标时间:2009-11-2509:0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09-11-25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海信支行
开户名称: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帐号:0000000251198012
泉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机构)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序号项目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
一1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机房改造工程一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2楼签定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注: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3、采购项目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chinainfoseek.com/?k=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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