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标准规定了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适用于各类地面站。 |
5测试方法
5.1温度测试
5.1.1测试仪表a.水银温度计;b.双金属温度计。
5.1.2测试方法
5.1.2.1开机时的测试应在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1h以后进行。
5.1.2.2测点选择高度应离地面0.8m,距设备周围0.8m以外处,并应避开出、回风口处。
5.1.2.3测点分布如图1所示。
5.1.2.4停机时温度的测试方法与5.1.2.1至5.1.2.3相同。
5.1.3测试数据每个测点数据均为该房间的实测温度,各点均应符合表1、表2的要求。
5.2湿度测试
5.2.1测试仪表(可任选)a.普通干湿球温度计;b.通风干湿球温度计(通风干湿表);c.电阻湿度计;d.自动毛发湿度计。(略)图1
5.2.2测试方法
5.2.2.1开机时的测试应在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1h以后进行。
5.2.2.2测点选择高度应离地面0.8m,距周围0.8m以外处,并应避开出、回风口处。
5.2.2.3测点分布如图1所示。
5.2.2.4停机时湿度的测试方法与5.2.2.1至5.2.2.3相同。
5.2.3测试数据每个测点数据均为该房间的实测湿度,各点均应符合表1、表2的要求。
5.3尘埃测试
5.3.1测试仪表尘埃粒子计数器。*
5.3.2测试方法
5.3.2.1计算站竣工测试应对房间及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扫,并应在空调系统正常运行24h以后进行。
5.3.2.2用户在开机时的测试应在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24h以后进行。
5.3.2.3对粒径大于或等于0.5μm的尘粒计数,宜采用光散射粒子计数法。
5.3.2.4粒子计数器每次采样量应为1d立方米。
5.3.2.5采样注意事项:采样管必须干净,连接处严禁渗漏;管的长度应根据仪器允许长度,当无规定时不宜大于1.5m;测试人员应在采样口的下风侧。
5.3.2.6测点布置:按50平方米布置5个测点,如图1所示。每增加20~50平方米,增加3-5个测点。
5.3.3测试数据每个测点连续三次测试,取其平均值为该点的实测数值,各测点的实测数值均代表房间内的含尘数量。
5.4照度测试
5.4.1测试仪表照度计。
5.4.2测试方法
5.4.2.1在房间内距墙面1m(小面积房间为0.5m),距地面为0.8m的假定工作面上进行测试;或在实际工作台面上进行测试。
5.4.2.2测试点选择3~5点,大面积房间可多选几点进行测试。
5.4.3测试数据各测点数据,即为该房间的实际照度,应符合4.8的要求。
5.5噪声测试
5.5.1测试仪表普通声级计
5.5.2测试方法机器正常运行后,在中央控制台处进行测量。
5.5.3测试数据测量的稳定值即为该房间的噪声值,应符合4.4.4的要求。
5.6电磁场干扰环境场强的测试
5.6.1无线电干扰环境场强的测试
5.6.1.1测试仪表用干扰场强测量仪。
5.6.1.2在计算机机房内一点测试,取最大值应符合4.4.5.1的要求。
5.6.2磁场干扰环境场强的测试
5.6.2.1测试用交直流高斯计。
5.6.2.2在计算机机房内一点测试,取最大值应符合4.4.5.2的要求。
5.7接地电阻测试
5.7.1测试仪表接地电阻测量仪。
5.7.2测试方法按选用仪器的要求进行测试。
5.7.3测试数据测试数据应符合4.6的要求。
5.8电压、频率的测试
5.8.1测试仪表指针式万用表或数字式万用表;电动系频率表或变换式频率表;通用干扰测试仪。
5.8.2测试方法在计算机专用配电柜(盘)的输出端测量电压和频率。
5.8.3测试数据测试数据应符合4.7的要求。
5.9波形失真率的测试
5.9.1测试仪表a.普通示波器;b.波形失真仪。
5.9.2测试方法
5.9.2.1测试仪器用来观察波形,在一些重要的地方将示波器固定地接在线路上,监视该处的波形变化。
5.9.2.2测试仪器的外壳与被测电压应有共同的接地点,防止引进干扰。
5.10腐蚀性气体的分析方法
5.10.1二氧化硫(SO2)气体的分析方法推荐采用副玫瑰苯胺比色法。
5.10.1.1测试仪器a.多孔玻璃板吸收管;b.采样器,流量范围0~1d立方米/min;c.具塞比色管,10立方厘米;d.分光光度计。
5.10.1.2数据计算
aC=V0………………………………………………(3)
式中:C----二氧化硫浓度,mg/立方米;a----二氧化硫含量,μg;V0----换算成标准状况下的采样体积,d立方米。
5.10.2硫化氢气体的分析方法推荐采用亚甲基蓝比色法。
5.10.2.1测试仪器a.大型气泡吸收管;b.采样器,流量范围0~2d立方米/min;c.具塞比色管,10立方厘米;d.分光光度计。
5.10.2.2数据计算
aC=V0………………………………………………(4)
式中:C----硫化氢浓度,mg/立方米;a----硫化氢含量,μg;V0----换算成标准状况下的采样体积,d立方米。
附录A本标准的用词说明(补充件)
A1对条文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A1.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必须”;反面词一般采用“严禁”。
A1.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应”,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应”或“不得”。
A1.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一般采用“宜”或“一般”;反面词一般采用“不宜”。
A1.4表示一般情况下均应这样作,但硬性规定这样作有困难时,采用“应尽量”。
A1.5表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的词采用“可”。
A2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它有关规定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它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参照……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部第十五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安、任晓峰、杨德清、王利剑。本标准1982年第一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