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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空调设备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作者:机房360 更新时间:2009-8-7 9:59:14

摘要:招标代理: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区:上海,项目名称:汉寿县2009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计算机机房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8月10日。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10:00(北京时间)。

  加入日期:2009-08-03
  
  招标编号:QPZFCG2009-040
  
  招标代理: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未公开
  
  报名截止:2009-08-10
  
  所属地区:上海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按照以下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一、设备需求:
  
  1、设备名称:精密空调设备(单台机组制冷量6KW)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采购编号:QPZFCG2009-040
  
  3、数量:1
  
  4、其他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建议报价人到现场勘察,联系人:青浦区民防办顾裕泉,电话:59732893。报价文件一正一副,需单位盖章。
  
  二、供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设备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并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调试合格。送货等费用应包含在单价中。
  
  三、验收方式:
  
  使用单位在卖方送货、安装调试后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在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上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
  
  四、付款方式:
  
  1、在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设备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提交给甲方后十五(15)天内,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一次性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在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设备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复印件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提交给甲方后十五(15)天内,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一次性向卖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五、质量保证:
  
  1、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给的而且是符合国家有关制作标准和环保要求,并实行2年以上保修,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卖方应免费维修,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六、设备报价:
  
  1.报价单位应用人民币报价。:
  
  2.报价单位应根据附件的规定进行报价,其报价在采购过程中是不可以改变的。
  
  3.报价单位应该根据要求进行报价。
  
  4.进行报价的设备必须同时附设备图样、主要技术性能、主要技术指标和具体配置的书面资料。
  
  报价单位在报价的同时请附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5.报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请一并附报。
  
  七、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请在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10:00(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或快递)到下列地址,过时不候。
  
  八、报价评审:
  
  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青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青浦区城中西路38号107室
  
  电话:021-59729792
  
  传真:59729792
  
  联系人:王晓红
  
  本招标信息由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chinainfoseek.com友情提供!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中国建设项目专业信息服务商,是设备供应商、工程设计施工企业强有力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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