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99年6月1日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5 系统设计
6 消防控制室消防联动控制
7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8 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9 系统供电
10 布线
1 总则
1.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1 报警区域Alarm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2 探测区域Detection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3 保护面积MonitoringArea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2.4 安装间距Spacing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5 保护半径Monitoring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6 区域报警系统LocalAlarmSystem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7 集中报警系统RemoteAlarmSystem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ControlCenterAlarmSystem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责任编辑:ke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