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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国框架内实现“开放-合作”

来源:机房360 作者:Lily编辑 更新时间:2011-6-19 14:29:47

摘要:2011年5月美国白宫等六部门联合发表的《网络空间的国际战略》,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很短时间内就重新炒热了网络安全这个争论已久的话题,同时又引出了如何治理全球网络空间这个新的话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全球网络空间就像地球的生态环境,它赖以存在的基础条件是主权国家政府允许信息相对自由而开放的流动,主权国家判断的依据,则是全球网络空间的政治中立,仅仅是一种中性的工具,而非服务于特定国家外交政策的战略手段。
  
  客观地说,全球网络空间确实是一个相对比较中性的架构,保持该空间的公开、稳定、安全和积极有序的信息自由流动,能够让接入其中的行为体都获益匪浅,也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整体方向的。但另一方面,良莠不齐与沉渣泛起,也是全球网络空间的基本现实。有制造IT设备的巨擘曾经笑称:推动存储设备和技术发展最主要的动力是网络色情文件与垃圾信息。虽然有玩笑的成分,但也凸显出了形势的严峻。
  
  网络治理的基本取向是开放环境下的治理,就目前已经有的实践来看,基本有两种治理思路:
  
  第一种是由单一霸权国家主导下的国际合作,通过将霸权国的价值判断、安全标准、行为准则以及政策选择强制推广运用到全球网络空间,来实现霸权主导下的网络治理。必要时,可以用类似2003年美国布什政府号召成立的“志愿者联盟”来粉饰和减少一下霸权主导的痕迹。2011年5月30日,美国白宫、国务院、国防部、国土安全部、商务部、司法部联合推出《网络空间的国际战略》就是最典型的代表。该战略尝试运用“互联网自由”这一概念协调原先相对分散的网络安全政策,将原先分属外交、防务和发展这三个领域的需求统一起来,推动跨部门合作。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军事威慑与打击、政治影响和经济制裁等手段,实现三个目标:确保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增进经济利益、借助推广“互联网自由”促进数字时代的和平演变。
  
  从全球网络空间的角度看,凭借一己之私滥用技术优势,借建立治理体系绑架全球网络空间行为准则,其实是在实质性地损害网络空间开放性赖以存在的基础,透支对网络空间的信任,削弱乃至彻底损害长期保持网络空间开放性的基础。
  
  第二种思路是建立在真正多边主义基础上的“开放-合作”,以欧盟、俄罗斯、中国的解决方案或设想为典型代表。从上世纪90年代至2009年前后,欧盟发布了4个关于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文件,即《关于信息安全决议》、《关于计算机犯罪的协定》、《关于打击信息系统犯罪的框架决议》和《关于建立欧洲网络和信息安全机构的规则》,自1999年至今,欧盟先后出台3个“五年网络安全计划”,将目标锁定在通过强化司法合作来打击色情信息、黑客攻击、网络欺诈。2011年6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莫斯科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当前国际形势和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声明第十条说,“双方愿加强合作,推动国际社会在联合国框架内达成维护国际信息安全行为规范。”这种解决方案的基本特征是建立在平等的多边合作基础上。以欧盟的架构来说,他追求的是切实、具体而有操作性的目标,打击色情信息泛滥、防止黑客袭击、防范电子欺诈是价值中立的公共政策目标,容易为各国所普遍接受,且其治理的结果是带来一个更加健康和良性的全球网络空间。中国和俄罗斯的联合声明也体现出两国努力以负责任大国的心态来倡导对全球网络空间的创新管理。尽管其具体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明确,但将其纳入联合国框架已经明确说明,两国无意将维护国际信息安全的行为作为实现单一国家外交政策的工具,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在网络空间折腾出一场新的军备竞赛来,虽然也必然会有相应的防范措施,但主要的重点还是落在国际合作上。
  
  在可预见的未来,如何通过“开放-合作”进而在新兴国家内部形成治理全球网络空间的新共识,并在联合国框架下制衡美国所推行的霸权主导型治理模式,推动形成和建立真正有利于全
  
  球网络空间,而不仅仅是服务于少数超级大国的维护国际信息安全的行动准则,将成为考验中国外交的新问题。全球网络空间需要负责任的大国进行创新管理,中国责无旁贷,必须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L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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