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机房工程整体建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布线、抗静电地板铺设、吊顶墙体装修、隔断装修、UPS电源、专用恒温恒湿空调、机房环境及动力设备监控系统、新风系统、漏水检测、地线系统、防雷系统、门禁、监控、消防、报警、屏蔽工程等。 |
3.辅助供配电系统
为防止机房内辅助用电设备在运行时可能对计算机系统造成的干扰,一般将计算机系统中的辅助设备用电自成系统,称为辅助供配电系统。计算机系统中的辅助用电设备主要包括各类空调、照明灯具、维护设备以及辅助插座等。
辅助插座主要有以下作用:
1.为计算机的通用测试设备提供临时电源
2.为临时局部照明提供临时电源
3.为清扫机房的吸尘器等设备提供临时电源
这些设备通常采用单相电源,电压为220V。这样每个辅助插座至少应具有二孔和三孔各一个,总容量一般小于15A,每12-15m2左右设置一组。在机房内通常将该类辅助插座安装在活动地板下或利用暗线安装在墙上。
4.机房照明及应急照明系统
机房照明系统分为普通照明和应急照明两大类。
照明灯具采用嵌入式安装。事故照明用备用电源自投自复配电箱,市电与UPS电源自动切换。
灯具内部配线采用多股铜芯导线,灯具的软线两端接入灯口之前均应压扁并搪锡,使软线与固定螺丝接触良好。灯具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必须用灯具专用接地螺丝并加垫圈和弹簧垫圈压紧。
在机房内安装嵌装灯具固定在吊顶板预留洞孔内专设的框架上。灯上边框外缘紧贴在吊顶板上,并与吊顶金属明龙骨平行。
在机房内所有照明线都必须穿钢管或者金属软管并留有余量。电源线应通过绝缘垫圈进入灯具,不应贴近灯具外壳。
照度选择:
主机房按《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要求,照度为400Lx;
电源室及其它辅助功能间照度不小于300Lx;
机房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照度大于1Lx;
应急备用照明照度不小于30Lx.;
5.参考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计算机站场地技术条件》(GB2887-89)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责任编辑:scarle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