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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破获

来源:机房360 作者:yolanda编辑 更新时间:2012-1-18 10:38:43

摘要:为了建好自己的汽车用品在线销售网站,IT人士肖某决定走一条捷径——直接盗取其他成熟的购物网站的数据。

  现实中盗窃财物达到一定金额就涉嫌盗窃罪,可网上盗窃数据会构成什么后果呢?肖某没想到,他自以为“没什么大不了”的行为,竟然会令他身陷囹圄。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肖某被逮捕。此案还成为了云南省首例类似案件。
  
  手机购物网站无法登录
  
  运营商报警
  
  2011年12月,盘龙公安分局网安大队接到云南某大型手机购物网站运营商报案,称其网站近期两次被黑客攻击,导致网站黑屏。2011年12月15日这天,30余万用户9小时内无法正常登录,12月23日,用户5小时无法登录。不明原因的破坏,给网站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
  
  接到报警后,盘龙分局十分重视,迅速向昆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云南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汇报。上级部门也高度重视此案,不仅在技术方面给予支持,省公安厅网安总队还督办该案,随时掌握该案的进展。
  
  案发后,盘龙分局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在省、市专业部门的指挥下,民警对近期流行的病毒进行了分析,发现该网站并无黑客攻击的痕迹。在进一步排除了电源问题后,民警在对该网站设于中国电信昆明互联网数据中心的运营商服务器进行筛查时发现,服务器上有人为翻动的痕迹。该购物网站之所以出现异常情况,很可能是有人故意破坏了服务器。
  
  然而,数据中心平时的管理很严格,若没有领导的批条,外人无法进入。警方转而对网站出现异常时段的监控视频进行反复排查,最终锁定了同样在数据中心设有网站服务器的IT人士——26岁男子肖某身上。
  
  几天后,肖某外出时被民警抓获。警方从他房间缴获的U盘、电脑硬盘上发现了不少数据,这足以证实,肖某就是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
  
  IT业内人士
  
  为了自建网站而窃取资料
  
  自己开着网站的肖某为何要铤而走险呢?
  
  民警调查得知,肖某见如今网购很红火,也想建个自己的购物网站,专门销售汽车用品。但是,根据市场行情,建设并维护一个网站需要大量的资金。思来想去,肖某打起了平均在线用户超30万的云南某手机购物网站的主意。如果盗得其服务器硬盘数据,肖某便可“依葫芦画瓢”,建设网站与获取客户资料,将易如反掌。
  
  于是,借助自己网站的服务器也设在数据中心的机会,肖某找到了该手机购物网的服务器,取下服务器硬盘,将硬盘内的资料信息拷到了随身带来的移动硬盘上。虽然他后来将硬盘放了回去,但取下硬盘的举动却导致手机购物网站“当机”数小时。
  
  别人的劳动成果可不是轻易就能窃取的。由于肖某无法破解对方的网站源代码,那些数据肖某最终没有拿到。他不死心,又第二次潜入数据中心,将对方的全部数据都拷走。但这一次,弄到手的那些数据他仍无法使用。更糟的是,这两次盗窃行为引起了警觉。
  
  今年1月4日,肖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这也是云南省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  


  ●新闻链接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
  
  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责任编辑:yol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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