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采购单位机房设备项目的采购申请,经州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热诚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厂、商参加投标。 |
招标编号: czyzc(2013)第82号
业主单位: 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报名截止: 2013-11-22
所属地区: 云南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机房设备项目
招标文件:CZYZC(2013)第82号
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
根据采购单位机房设备项目的采购申请,经州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热诚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厂、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CZYZC(2013)第82号
2、招标项目名称:机房设备项目
3、交货地点:楚雄市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11月22日上午9时,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二楼第三开标厅。
5、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提前或推后均不予受理。
6、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7、投标方的法定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资料,按投标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投标,并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银行窗口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以下账户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营业部
帐号:552381601018010044929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楚雄州楚雄市支行
帐号:100646320260010001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