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 浦口区泰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浦口区泰山街道泰山新村派出所、阳沟街派出所新建机房及监控联网补盲工程 (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信息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1、项目编号:PKZC—2012GK015
2、项目内容:浦口区泰山街道泰山新村派出所、阳沟街派出所新建机房及监控联网补盲工程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集成资质叁级或以上;
(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自(2009-2012)年来承接过安防工程系统集成项目,具有单个合同价款在600万元以上(含)的业绩1例或以上;(原件备查)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报名勘察现场时间为2013年01月11日上午9:00—10:00(过时不候),地点:浦口区泰山街道办事处(浦口区柳洲北路10号),报名当天,投标单位法人(或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报名现场并现场缴纳报名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投标人按时参加开标后予以退还,无故缺席弃标此费用不退);报名供应商自行查勘现场。本次采购只接受按时报名及符合本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现场签到为准)。联系人:文主任/13951906365/025-58608141;吴主任/18913878000。
6、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伍万元整,交纳办法: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采用本票、汇票、电汇(网上支付以采购中心确认到账为准)和同城转账支票形式缴纳保证金,其他形式一律拒绝。保证金不需封装在响应文件中,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投标文件份数: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8、投标开始时间:2013年01月29日14:0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01月29日14:30.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五号楼一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参与谈判。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025-58608141//18913878000;地址:浦口区柳洲北路10号
文件编制及接收人:刘磊联系电话及传真:025-58311896;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浦口区财政局邮编:211800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保证金汇款银行帐号:48195821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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