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设备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083)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5月31日至2013年06月06日五个工作日。 |
招标代理: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业主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
报名截止: 2013-06-25
所属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设备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083)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5月31日至2013年06月06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083。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设备维护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4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1)信息中心关键业务核心系统设备及相关系统软件维护保修,含人工服务及备件无偿提供;(2)信息中心非关键业务系统的设备维护保修,含人工服务及备件有偿提供;(3)信息中心Oracle数据库维护保修;(4)广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全年7×24小时值守巡检服务;(5)信息中心设备整体运维服务。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1、信息中心关键业务核心系统设备及相关系统软件维护保修:2013年7月8日至2014年7月7日;其中的2台CISCOCSS11506内容交换机设备维护保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7月7日。2、信息中心非关键业务系统的设备维护保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当日结束;3、信息中心Oracle数据库维护保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当日结束;4、广州市公安局信息中心机房全年7×24小时值守巡检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当日结束;5、信息中心机房设备整体运维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当日结束;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