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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改造及硬件设备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作者:yuxin编辑 更新时间:2013-6-6 11:15:38

摘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及招标中心就机房改造及硬件设备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现场勘查:2013年6月9日09时30分于深圳市深南大道工商物价大厦13楼集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荣先生/13509683610。
  
  7、答疑事项:2013年6月13日9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3年6月20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9、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6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3年6月2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1、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5)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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