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宁乡县教育局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废标公告,受长沙市教育技术装备处的委托,我公司举办了国内采购,现采购活动结束,将结果公告如下: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主要产品UPS、投影机、高清录播系统全套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装修后的彩色效果图;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10日起至2013年6月3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3年6月4日上午0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09:00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大厦4楼)。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