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所属行业: 办公文教,电子电器,电脑网络计算机,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垦华监狱开办及安防系统建设(UPS电源、交换机及管理软件)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京山线茶淀站清河农场
联系人:于浩
电话:83589088
招标货物名称:
第1包:UPS电源
第2包:交换机及管理软件
采购用途:办公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1包
1、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或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5、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或政府采购担保函。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第2包
1、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或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5、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6、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无效)或政府采购担保函。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投标商须提供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第1包价格:30分;商务:13分;技术:45分;售后服务:12分。
第2包价格:30分;商务:3分;技术:42分;售后服务:25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采购【2012】7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如供应商和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均属于小型或者微型企业的,应填写附件10并附于其投标文件中。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