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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4年基站机房新风系统新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作者:yuxin编辑 更新时间:2014-3-18 14:35:38

摘要: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现委托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14年基站机房新风系统新建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编号: HB20140315

  招标代理: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报名截止: 2014-03-18

  所属地区: 湖北

  所属行业: 电子电器,水利桥梁建筑,电脑网络计算机

  中国联通湖北省分公司2014年基站机房新风系统新建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B20140315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现委托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14年基站机房新风系统新建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2014年基站机房新风系统精细化管理新建工程,项目覆盖范围为湖北全省14个地市500个基站。具体建设招标范围如下:

  基站机房新风系统:在湖北全省新建约500套智能新风设备。智能新风系统额定送风量3500m3/h。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参与资格预审:

  1)申请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请人须为招标产品生产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

  3)具备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产品具有工信部通信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有效的泰尔认证证书(具备其一即可);

  5)申请人须为财政部和发改委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或工业信息化部推荐名单范围内企业;

  6)投标产品在中国境内供货数量超过1000台(套),且在中国联通公司1个以上省级分公司或其他运营商2个以上省级公司以合同能源方式进行应用,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申请人生产、安装能力达到如下要求: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招标现场勘测,设备生产、安装和调测,并交付使用;

  8)具有独立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服务能力;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申请人不得与组织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申请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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