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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热潮的分析与审视

来源:文章摘自《自然辩证法研究》2015年9期 作者:清华大学孙辰朔、万剑锋、刘山松 更新时间:2015/10/8 14:28:14

摘要:大数据热潮方兴未艾,但若要探究何谓大数据的问题以及大数据现象何以如此兴盛的原因,我们的眼光就不仅仅只停留在它时下的具体表征上,还要对产生它的理论根源做深入分析。大数据,冠之大于数据也。从造词法的角度看,它必然与数和数据有关。因此,如果要将大数据的历史脉络梳理清晰,可以以数和数据为线索。

  3. 反思:“双刃”效应背后的伦理问题

  所谓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是源于人的利益问题。其中,科学旨在揭示客观世界的真理和普遍规律,更多贯彻的是真理性,还谈不上“双刃”效应;而“技术是否为双刃剑取决于使用者,不当使用会导致不良结果”〔17〕107,这是因为技术属于实践范畴,往往夹杂着利益追求,更多贯彻的是价值性,因此有可能带来负面效应。大数据是科学技术的产物,是真理性和价值性的统一,一方面可以被用来生产新产品、创造新产业,为多数人带来财富。另一方面,“求利的本性使得技术成为人们谋取物质利益的物质手段;因为人的利益问题,技术应用往往会带来负面效应”〔18〕36,即便是作为新兴技术的大数据也不例外。随着2013年美国“棱镜门”事件的发酵,面对无处不在的信息采集源头和强大的分析挖掘能力,上至国家安全威胁与社会数字鸿沟,下至个人的数字身份与隐私泄露,大数据带来的伦理问题〔19〕38-44着实令人忧虑。十八届三中全会设立的国家安全委员会,已经把信息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就“大数据本身机遇与挑战并存”〔11〕49而言,必须存在这样一条准绳:既存有法律的强制规范与伦理道德的软性约束,也留有供其施展本领的广阔空间,以促进价值创造和社会变革。如此,人们才可以寻找机遇与挑战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开辟一条多谋福祉、少些伤害的道路,把握好大数据这把“双刃剑”。

  4. 结论:“赋魅”与“祛魅”的平衡

  在大数据热潮的背景下,很多关于它的命题都被人的价值理性过度放大了。譬如在学术界,仿佛一夜间便迅速占据了信息科学的研究前沿,只有与大数据有关才是顺势而为。在商业界,大数据价值连城,拥有它就等于拥有商机和财富。2014年初,广东省更是率先成立了我国首个地方政府的大数据管理机构。当这股热潮已经蔓延于社会的各个角落时,在人们的有限感知和理解中,大数据被赋予了万能的魅力。但与此同时,多数人对于这个被天生“赋魅”的新兴名词不求甚解,甚至对其概念、技术和应用都一无所知,只是盲目地依附于潮流。这种偏离合理范围的“赋魅”,将不利于人们站在辩证的角度全面看待事物。反之,如果让大数据无限制地“祛魅”,将使得工具理性走向极端。人们将在看清数据本体论与其应用局限、数据准确性与客观性这些问题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朝着功利化和实用化的目标迈进。照此发展,技术的“双刃”效应将显露无疑,大数据也将沦为人们追逐利益的利器。

  由此可见,过度地“赋魅”与无限制地“祛魅”,都不是应对大数据热潮的正确选择。唯有“把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相结合,即让‘祛魅’和‘赋魅’有机结合起来”〔20〕61:一方面,要把握大数据“双刃剑”,发挥优势功能,降低负面效应,以更好地为人类造福;另一方面,也要全面客观地重新审视大数据的方方面面,时常反思其问题和局限。

  四、结语

  自问世之日起,大数据不仅改变了人类生活的物质世界,更在主观世界引发了思维革命。以古希腊时期“万物源于数”的本体论思想为开端,以定量刻画的数据思维为基础,大数据的诞生是自然哲学演化的必然结果。近些年来,作为质料因的信息科学、作为形式因的新方法论、作为动力因的政产学研、作为目的因的社会进步,共同构成了大数据热潮的主要成因。面对如火如荼的大数据,我们应该冷静透视热潮背后的本质,以全面客观的辩证视角重新审视数据本体论及其应用局限、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等问题。我们对大数据的“赋魅”与“祛魅”要有机结合,既不能以过分的价值理性阻碍正确认知,又不能以极端的工具理性追逐利益。

  此外,源于技术本身追逐利益的性质,应用大数据可能带来一些负面效应,这是难以避免的。但大数据终究将是科学技术甚至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出现的奇妙一笔,作为发现者的我们,理应以辩证视角审视大数据热潮中的种种机遇与挑战,更好地为人类谋求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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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余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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