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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把沉睡的大数据唤醒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作者:DJ编辑 更新时间:2015/2/17 10:59:56

摘要:日前,各地“两会”陆续召开,蓬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备受关注,成为很多委员、代表的提案内容。大家普遍认为,大数据是“新财富”、“未来的石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掌握着大量原始数据,这些数据看上去是单一、静态的,而且是较为封闭的,不利于其发挥更大价值。

  日前,各地“两会”陆续召开,蓬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备受关注,成为很多委员、代表的提案内容。大家普遍认为,大数据是“新财富”、“未来的石油”,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掌握着大量原始数据,这些数据看上去是单一、静态的,而且是较为封闭的,不利于其发挥更大价值。如何将这些数据关联起来,并进行统一管理,使之获得新的管理模式和使用价值?如何才能确保数据在安全的情况下逐步开放应用?政府部门需要做哪些主导性的工作?

  国内大数据发展方兴未艾

  我国的大数据资源丰富,根据最新的IDC报告,目前中国存储的数据量为500万TB,占全球总量的13%,预计到2020年,占比将提高到22%。中国的大数据发展也有不少可喜的地方,CCW Research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大数据市场规模达到11.2亿元,比2012年提升了138%。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2012年~2016年中国大数据市场规模将飞速增长,以超过100%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增长,到2016年大数据市场规模将逼近百亿元。这意味着在中国市场大数据将为企业的战略、营销、管理提供全方位的辅助和支撑。

  同时,我国大数据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也在不断完善。2012年以来,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在科技和产业化专项方面陆续支持了一批大数据相关项目,在推进技术研发方面取得了成效。2013 年6 月工信部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进一步界定了个人信息的范围,提出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规则、安全保障等要求,为大数据应用中的个人信息保护设立了法律法规屏障。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以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设立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在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大数据等方面赶超先进,引领未来产业发展。地方政府积极推动大数据发展,2013 年以来陆续出台了推进计划。从总体上看,各地大数据发展政策各有侧重,形成了不同的模式。一是强调研发及公共领域应用。如上海市《推进大数据研究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将在三年内选取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终身教育、智慧交通、公共安全、科技服务6个有基础的领域,建设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强调以大数据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如北京中关村《关于加快培育大数据产业集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中的关键作用,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强调建立大数据基地,吸纳企业落户。如重庆、贵州、陕西、湖北等地都提出建设大数据产业基地的计划,力图将大数据培育成本地的支柱产业。

  可以说,国内大数据开放利用的前景是可观的,也基本与国际接轨,方兴未艾。

  政府应推动大数据开放

  在我国,政府部门掌握着全社会量最大、最核心的数据,各大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也产生、搜集到大量数据,但这些数据在更多情况下处于“沉睡”状态,被形象地称为“死数据”。大量的数据仍存储于资料堆、档案柜乃至流散在个人手中,没有经过有效的整理和建立数据库,甚至濒临丢失。数据是信息化时代的巨大“金矿”,需要深入挖掘与深度开发。然而,掌握数据的各部门、各单位大都各自为政,缺乏统一与协调,形成一个个小数据集,数据很难通用,使得这些数据只服务于本行业或者本地区的公民与企业,对于国家整体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有限,与大数据全面、相关的本质性要求相矛盾。

  美英日澳等国家政府高度重视大数据产业发展,自2012 年来密集出台多项专门政策予以支持。从各国举措来看,政策的着力点主要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开放数据,给予产业界高质量的数据资源;其二是在前沿及共性基础技术上增加研发投入;其三是积极推动政府和公共部门应用大数据技术。美国在推动大数据研发和应用上最为迅速和积极,强化顶层设计,力图引领全球大数据发展。2012 年,美国联邦政府就在全球率先推出“大数据行动计划(Big data initiative)”,重点在基础技术研究和公共部门应用上加大投入。在该计划支持下,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开发了完整的大数据开源软件平台“伯克利数据分析软件栈”(Berkeley Data Analytics Stack),其中的内存计算软件Spark的性能比Hadoop提高近百倍,对产业界大数据技术走向产生巨大影响。美国政府还在积极推动数据公开,已开放37 万个数据集和1209个数据工具,并在2013年5月进一步要求政府必须实现新增和经处理数据的开放与机器可读,激发大数据创新活力。同时,美国政府也是大数据的积极使用者,2013 年曝光的棱镜门事件显示出美国国家安全部门大数据应用的强大实力,其应用范围之广、水平之高、规模之大都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2012年至2013年,美国国家安全局(NSA)、联邦调查局(FBI)及中央情报局(CIA)等联邦政府机构还大量采购亚马逊的云服务,以支撑其大数据应用。随着应用的深入,美国政府对大数据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更加重视,白宫2014 年5 月发布的《大数据:抓住机遇,守护价值》报告中提醒,在发挥正面价值的同时,应该警惕大数据应用对隐私、公平等长远价值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国内,公共数据支撑领导决策、服务监管等作用尚不明显,能找到的典型案例寥寥无几。因此,对于我国大部分公共部门来讲,数据挖掘仅仅是个概念,实际应用并不多,突出表现在数据决策支持服务不高、数据驱动业务应用不足等方面。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推动数据开放的法律法规文件。2009年,美国政府相继发布了《开放创新备忘录》 (Open Innovation Memo)、《开放政府指令》(The OpenGovernment Directive)等多个文件。2012年11月,英国政府发布新的政府数字化战略。2012年4月,加拿大政府发布《公开政府发展行动计划》(Open GovernmentAction Plan)。此外,2012年9月,日本总务省以复苏日本为目的推进“活跃在ICT领域的日本”综合战略,明确提出“通过大数据和开放数据开创新市场”。

  缺乏明确的政策、法律及制度规范,是目前贯穿于数据开放始末的一个主要问题。国家的政策法规主要规范的是目前已经存在的问题,虽然对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存在一定的指导与约束作用,但是大数据时代到来的速度与随之而来的问题已经远远超过各国的预期。以至于目前各国的政策和法律框架在解决与大数据相关的数据开放及共享问题上显现出明显的滞后性,缺乏对数据开放共享工作的指导与规范作用,在数据开放与共享过程中出现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责任认定不明和缺乏统一的执行标准等现象。因此,诸如信息共享立法或管理办法的制定、数据密级的划分、共享知识产权的保护、产权单位的补偿和用户的分级等政策性措施都需要尽快研究。

  明确的政策、法律、制度规范,是贯穿于数据开放共享的一个全面性问题,同时也是大数据发展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合理有序地开展大数据的开放,而政府在此是可以有所作为的。

  责任编辑:DJ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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