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就崇川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
招标编号: CCCG201553(JT20)
招标代理: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 2015-06-15
所属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水利桥梁建筑
编号:CCCG201553(JT20)
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崇川区人民法院(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就崇川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崇川区人民法院机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CCCG201553(JT20)
三、项目预算:33 万元
四、项目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五、潜在的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实施本项目且有一定规模的法人;
2、投标人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若是外地公司(指公司注册登记点不在南通市范围内),须在南通市市区设有分支结构、办事处(含与在南通市市区注册的同类公司签有代维协议的公司);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当地检察院开具的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谈判。
8、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器机柜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技术要点的响应承诺函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书。
特别提醒:请各谈判供应商携带所有资格后审原件【见第七页中A点资格后审原件包】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六、评委会将对谈判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谈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下午14时
谈判时间:2015年6月15日下午14时
谈判地点:南通市青年东路94号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314会议室(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对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逾期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保证金:
1、谈判供应商须交纳谈判保证金: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2、谈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仅限汇票、本票的形式带至谈判现场,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交给谈判代理机构。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 户: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分行
账 号:88010154730000186
九、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红星路1号太阳鑫城东单元601-602室
联系人:尹建 联系电话:0513-89010636
传 真:0513-89010636 邮 箱:zhch1800@126.com
责任编辑:余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