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UPS电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HBCG〔2015〕202号 批复编号:〔2015〕1042号
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计划完工期:签订合同后后15个工作日
采购预算:200000元 保证金(元):4000
采购单位: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先生13903923096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女士0392-3362082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人(联系电话):韩女士0392-3314106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不间断UPS电源,详见询价通知书。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鹤壁市卓越办公机具有限公司,有效报价:103680元;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99号。
评审时间:2016年1月14日上午9:00
评审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
询价小组成员:王强李治国刘仙忠
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公告自发布同时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东南角100米智慧鹤壁3楼327、341室。
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成交人,请于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8:00~11:30,15:00~17:30)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带好《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成交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科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政府集中采购科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公告日期:2016年1月14日
编辑:Har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