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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峰晶代表建议制订大数据资源保护法

来源:机房360 作者:娟子 更新时间:2016/3/6 14:37:06

摘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并且对国家治理能力、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产生重要影响,大数据也正在改变人类的思维及行为模式。”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市政协副主席邵峰晶建议尽快制订《大数据资源保护法》,为大数据应用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并且对国家治理能力、经济运行机制、社会生活方式产生重要影响,大数据也正在改变人类的思维及行为模式。”全国人大代表、青岛市政协副主席邵峰晶建议尽快制订《大数据资源保护法》,为大数据应用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邵峰晶认为,大数据积累及其应用能力,已成为国家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标志。而对大数据资源的保护利用,则成为促进大数据积累、应用及大数据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

  她建议,要明确大数据资源及相关的认定标准、认定机构及其法定构成要件、大数据资源归属等。比如,大数据资源根据其不同源出、用途、内容,可确定为公共数据资源、商业数据资源及其它各类数据资源。要明确各类大数据资源采集约束,明确采集人及被采集人合法权利,应包括“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采集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受现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保护内容等数据”。要明确公共数据资源、商业数据资源及其它各类不同性质大数据资源权利人的权利及限制,应包括“因国家紧急情况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强制权利人承担一定披露义务或许可使用义务”等内容。此外,应明确大数据资源许可使用及交易应遵循的原则;明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大数据资源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以及明确非法采集、公开或许可使用、交易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和军工科研生产等数据资源的处罚等。



责任编辑:娟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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