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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体系研究”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 更新时间:2019/1/12 18:22:26

摘要: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体系研究”开题报告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

  12月23日,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体系研究”开题报告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召开。上海交通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顾锋、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李安方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孔祥俊致辞。上海交通大学文科建设处副处长高延坤主持会议。课题组主要成员、评审专家及媒体记者等共40余人参会。

  顾锋表示,课题组可以借助上海交通大学人工智能研究院的技术支撑,发挥其影响枢纽作用,将最终研究成果转化为社会实效。李安方肯定了课题的重大时代意义和理论价值,希望研究团队可以站在上海哲学社会科学既有成果的基础上,为我国大数据事业贡献法学智慧,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教授主持了课题汇报和专家讨论环节。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诚信教授从“徐玉玉案”切入,表示该课题将运用创新思维,研究数据权利的基本理论,注重数据的生产过程,探索数据与信息、信息与隐私的概念范畴区分等重点问题,构建个人数据的权利体系,探索对于个人数据的保护体系。他对课题研究方法、总体研究思路、拟投入时间、子课题间的分工与汇总、最终预期成果及推介方式等做了详尽汇报。

  华东政法大学高富平教授表示,其所主持的子课题二“个人数据上的权利体系研究”将平衡数据的保护与利用,厘清数据权利中的人格权和财产权属性、数据的主体和客体属性;南京大学法学院单勇教授表示,其所主持的子课题三“数据权利保护与技术治理扩张的平衡研究”将提出如何在技术治理对社会重塑中实现数据正义的问题,弱势群体的数字鸿沟消除问题,科技寡头的现象问题等;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研究员王杰作子课题四“个人数据权利的私法实现研究”的汇报,他提出子课题会注重信息的脱敏问题,寻求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平衡关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何渊作子课题五“个人数据权利的公法保护研究”汇报,他提出该子课题会注重公法保护框架的制定,并提出了数据保护的“四个维度”。

  出席专家听取汇报并提出建设性建议。上海交通大学资深教授季卫东肯定了课题的根基扎实、思维完整,他强调课题今后的研究应注重数据经济价值和数据保护,重视“系统偏差”现象;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沈国明强调数据问题应该被重视,更需通过法律制度的设计,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问题;复旦大学法学院刘士国教授表示,课题应梳理清楚数据与信息的关系,应注重比较法的借鉴与落实,为国家、上海、长三角的发展做贡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认为,在现有法律体系基础上形成最低法律共识是课题研究的基点和起点;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蔡立东教授提出,课题应密切联系理论与实践,与国内知名企业联合做出最终成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管理处处长曹红星认为,数据保护应从源头治理、重视定位保护,强调部门法、特别法的重要作用;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文学国教授提出,课题研究应注重基础化、体系化、实践化。

  责任编辑:E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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