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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大连分行UPS电池回收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Harris编辑 更新时间:2021/7/26 7:58:20

摘要:吉林银行大连分行UPS电池回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概况
  
  吉林银行大连分行UPS电池回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T-2021-CCCG0719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大连分行UPS电池回收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UPS电池回收328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拆卸运输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需要;3.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开具的(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3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3.4投标人须具备UPS电池回收处理资质,并且负责上门拆卸运输;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至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
  
  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详见附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吉林银行大连分行UPS电池回收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CT-2021-CCCG0719
  
  项目概况:
  
  吉林银行大连分行UPS电池回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HXCT-2021-CCCG0719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大连分行UPS电池回收项目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低限价:2.5万元
  
  采购需求:UPS电池回收328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拆卸运输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需要;
  
  3.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开具的(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
  
  3.4投标人须具备UPS电池回收处理资质,并且负责上门拆卸运输;
  
  3.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
  
  3.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
  
  4.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1供应商采用网上登记,将第5条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xct_xiangmuguanli@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5.2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核查,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核查通过后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和招标文件购买款的账号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转账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招标文件的确认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登记表”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复印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见“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四、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1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2号
  
  联系方式:吴天舒15998675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
  
  联系方式:0431-80562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湜
  
  电话:0431-8056292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2号
  
  联系方式:吴天舒15998675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
  
  联系方式:程湜0431-80562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湜
  
  电话:0431-80562929
  
  编辑:Har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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