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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分公司网点及机房UPS更新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Harris编辑 更新时间:2023/12/14 7:36:14

摘要: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分公司网点及机房UPS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莆田市分公司网点及机房UPS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莆田市分公司网点及机房UPS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XZB20232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郑淑明、黄季红、林霞
  
  项目联系电话:1770502939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工135990258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蓝斌、郑淑明、黄季红、林霞17705029394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莆田市分公司网点及机房UPS更新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莆田市分公司网点及机房UPS更新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1、项目名称:莆田市分公司网点及机房UPS更新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FJSXZB2023244
  
  3、项目概述:莆田市分公司网点及机房UPS更新置换,其中网点UPS更新数量为23套,单机容量为3KVA单进单出UPS;机房UPS更新数量为2套,单机容量10KVA三进单出UPS。本次采购预算24.4万元(合同包一:网点18.4万、合同包二:机房6万)。具体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4、采购内容:
  
  
  500元
  
  (具体详见公开比选文件)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等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等的法人,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2.投标供应商: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有能力提供本比选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
  
   
  
  投标供应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出具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有写“复印无效或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等”,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资信证明应为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响应无效)。资信证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方面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等),投标供应商只提供存款余额状况的,认定资信证明不完整,为无效投标(响应无效)。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若为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范围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投标供应商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投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自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上述两个网站的相应信用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或截图。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比选小组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比选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自律承诺书及声明等
  
   
  
  投标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1)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2)承诺与声明。
  
  承诺函
  
   
  
  1、投标供应商若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自成立的企业。(响应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无效)。)
  
  2、投标供应商须满足比选文件中“比选内容及要求”以及“合同”的所有条款,凡相应条款出现负偏离(指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或应答满足但实际不满足)的均将被否决投标。(响应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响应无效)。)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者提供资格承诺函(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则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②特定资格条件: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或以上资质证书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有效证书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和至少一名专业施工技术人员组成的安装施工团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操作证,施工技术人员须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低压电工操作证;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安装施工团队名单、安装施工团队全部成员的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供应商需对所提供的材料等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资格。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人员不可为同一人。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可按无效投标(响应无效)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清晰的,属于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可按无效投标(响应无效)处理。
  
  6、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期限):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注: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2)获取方式及地点:比选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获取比选文件:①供应商可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报名处现场报名获取比选文件;②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后,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连同报名材料(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所需报名的项目编号等信息)一并发送电子邮件(fjsxzb@163.com)至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获取比选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供应商,须在发送报名材料后致电代理机构告知情况,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注:未按上述方式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报价响应将被拒绝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比选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3)未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比选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4)比选文件售价:比选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及签到: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并在2023年12月21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现场完成响应文件“签到”流程。
  
  (2)递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现场递交或以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如采取邮寄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送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递交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接收人:小周、联系电话:0594-2594546),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因邮寄(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原因、递交地点发生错误、物流配送等)导致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东路358号邮政大楼
  
  联系方式:赵工13599025828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东路17号2号楼311室
  
  联系方法:蓝斌、郑淑明、黄季红、林霞
  
  联系电话:17705029394
  
  报名获取比选文件联系人:小黄
  
  电话:0591-83508520
  
  电子信箱:fjsxzb@163.com
  
  网址:http://www.fjsxzb.com
  
  附1:账户信息:
  
  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7341010182600227015
  
  特别提示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报名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的报名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第一段修改为“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莆田市分公司网点及机房UPS更新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比选。“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400000万元(人民币)
  
  编辑:Har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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