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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数据中心建设相关政策

来源:《数据中心建设+》杂志 作者: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孙干 更新时间:2023/1/6 7:51:03

摘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孙干,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新能源部副部长,北京能源学会副会长,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新能源领域规划政策研究、地方标准制定、重大项目推动、宣传培训等工作。
               
  一、二十大报告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提升数据中心、新型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能效水平。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打造能效“领跑者”。
  
  三、《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四、《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动数据中心和5G等新型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到2025年,全国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降到1.3以下。鼓励使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通过自建拉专线或双边交易,提升数据中心绿色电能使用水平,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
  
  五、《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鼓励各类用户购买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的产品。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与新增可再生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衔接。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
  
  六、《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推动畅通绿色电力采购渠道、建立绿色电力碳排放抵消机制,鼓励企业积极购买绿色电力。强化企业主动消费绿色电力的意识,鼓励通过自建拉专线或双边交易、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提高绿色电能使用水平,逐步提升绿色电力在整体能源消耗中的占比。鼓励企业在自有场所建设绿色能源设施,与绿色能源方案提供方合作就近消纳。
  
  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
  
  适应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对新型基础设施的更高需求,坚持优化提升存量与科学布局增量并重,强化设计、建设、运行、监测全过程节能管理,持续提升能效水平。提升数据中心能效水平。引导数据中心绿色发展,进一步整合存量数据中心,加快老旧数据中心绿色技术应用和改造。优化数据中心能源供给和利用,鼓励新建数据中心通过自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设施、绿色电力交易、购买绿电证书等方式逐年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八、《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规划》
  
  从源头上推动数据中心持续提高能效碳效水平,强化生命周期节能管理,促进数据中心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支撑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年能源消费量小于1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高于1.3;年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1万吨标准煤且小于2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高于1.25;年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2万吨标准煤且小于3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高于1.2;年能源消费量大于等于3万吨标准煤的项目PUE值不高于1.15。数据中心要充分利用自然冷源,通过自用、对外供热等方式加强余热资源利用。
  
  九、《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
  
  锚定“双碳”目标,强化生态环保。全市层面禁止新增火力发电、热电联产、核力发电、燃煤、燃油热力生产和燃气独立供暖系统(保障城市应急备用、调峰和基本运行除外)。增加对氢能、智能网联和新能源汽车配套制造等细分支持。对数据中心的管理,综合考量业务功能、能耗、水耗等因素,引导数据中心分区分类梯度布局、统筹发展。
  
  十、《北京市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若干规定的通知》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鼓励2021年及以后建成的数据中心,通过自建可再生能源设施、绿色电力交易、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方式,逐年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在2030年达到100%。数据中心应当充分利用自然冷源,通过自用、对外供热等方式加强余热资源利用。制冷设备、通风设备、变压器等通用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应当达到或超过一级能效标准,禁止新增以消耗臭氧层物质为工质的设备设施,鼓励采用以二氧化碳等自然工质为介质的冷设备。
  
  十一、《北京市低效数据中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本市存量数据中心能效碳效水效水平全面达到本市地方标准。发挥好市场机制作用,收紧数据中心企业碳配额发放。推动数据中心余热利用试点示范,鼓励数据中心余热自用,研究促进数据中心余热接入城市大网或区域热力管网,并鼓励第三方专业供热公司通过BOT、EPC等多种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及供热运营管理。推动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通过建设分布式光伏设施、加强光伏一体化应用等措施充分挖掘自身可再生能源利用潜力,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
  
  十二、《关于征集2022年北京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通知》
  
  数据中心改造、公共建筑综合节能、供热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就地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已完工的生产工艺或设备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并实现稳定运行;待改造或正处改造阶段的生产工艺或设备前期已稳定运行1年以上。工业类项目年节能量100吨(含)标准煤以上,每形成1吨标准煤/年的节能量,奖励600元;非工业类项目年节能量50吨(含)标准煤以上,每形成1吨标准煤/年的节能量,奖励800元。
  
  十三、《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本市数据(算力)中心提供免费绿色节能诊断服务,支持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对于改造后PUE达到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1139)规定的准入值(1.3)且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数据(算力)中心,按照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5%进行奖励;对数据中心转型为算力中心或涉及余热回收、液冷、氢能应用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3000万元。
  
  十四、《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2022年北京市先进低碳技术试点项目的通知》
  
  先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综合利用,先进可再生能源供热技术,先进储能技术,可再生能源制氢与氢能应用等项目。对通过审核评估且未获得市级财政资金或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项目,根据资金评审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建设(不包含配套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3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视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将项目纳入货币政策支持工具的支持范围,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优惠的融资服务,并将多渠道做好试点成效宣传推广。原则上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建成投用并完成调试和试运行的项目可申报2022年试点项目。
  
  十五、《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
  
  支持高精尖产业高端智能绿色发展。对2021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在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利用、高效节能设备利用、低碳发展、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专项提升,或在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碳减排等方向实现绩效提升的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企业实施以下任一类别的项目给予支持:(4)设备电气化等化石燃料替代项目;(7)建设多能互补的绿色智能微网项目;(9)光伏、光热、风电、热泵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10)碳捕获、利用与封存项目。
  
  十六、《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热泵系统应用推动清洁供暖实施意见的通知》
  
  充分利用余热热泵系统。新建燃气供暖项目应同步建设余热热泵系统,具备改造条件的既有燃气热电厂和锅炉房应加装余热热泵回收装置,投资补助30%。优先在政府投资项目和绿色建筑中推广应用热泵系统。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主体项目支持政策给予资金支持。
  
  编辑:Har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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