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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某部UPS电源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Harris编辑 更新时间:2024/2/20 7:46:44

摘要:天津某部UPS电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7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网上发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概况
  
  天津某部UPS电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7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网上发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AAA-WC1050
  
  项目名称:天津某部UPS电源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6.9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9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某单位,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1年或1个财务年度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资产负债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须提供相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六)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名章和方章均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天津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授权代表的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9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7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网上发送
  
  方式:(一)申领时间:2024年02月19日至02月2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申领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7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网上发送。(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四)申领方式,供应商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A.网上发送。供应商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及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cxzb0620@163.com。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邮件到达代理机构邮箱的时间为准。B.线下发送。供应商携带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赴申领地点领取,并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领取招标文件。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115010010022405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文件费,且必须为公对公账户汇款。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津某部UPS电源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GBAAA-WC1050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UPS不间断电源
  
   
  
  300KVA
  
   
  
  详见招标文件
  
   
  
  套
  
   
  
  1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天津市某单位,采购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66.9万元;
  
  3.最高限价:66.9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1年或1个财务年度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资产负债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须提供相应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若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名章和方章均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天津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授权代表的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2月19日至02月2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7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供应商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
  
  A.网上发送。供应商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及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普票)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cxzb0620@163.com。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邮件到达代理机构邮箱的时间为准。
  
  B.线下发送。供应商携带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赴申领地点领取,并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领取招标文件。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115010010022405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文件费,且必须为公对公账户汇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样品
  
  无。
  
  九、现场踏勘
  
  不组织。
  
  十、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姗姗、何畅(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022-60121166-8092或8029或8011
  
  地址: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7室招标三部)
  
  十三、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地址:天津市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2-8463893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天津市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846389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307室招标三部)
  
  联系方式:付姗姗、何畅,022-60121166-8092或8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姗姗、何畅
  
  电话:022-60121166-8092或8011
  
  编辑:Har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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