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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开通 金融电子化又一里程碑

来源:中国绿色数据中心 作者:机房360 更新时间:2009-11-3 10:56:31

摘要: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成运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运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运行的又一重要跨行支付清算系统,是我国金融信息化、电子化进程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商业票据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

    我国金融电子化进程又一重要里程碑

    1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举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建成运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出席并讲话。苏宁表示,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建成运行,是继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之后,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运行的又一重要跨行支付清算系统,是我国金融信息化、电子化进程中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商业票据业务进入电子化时代,必将对我国票据业务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苏宁透露,首批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有11家全国性银行、2家地方性商业银行、3家农村金融机构和4家财务公司。在10月28日至10月30日在该系统运行的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登记托管的电子商业汇票214笔,金额 5.71亿元。其中出票134笔,金额3.35亿元;承兑158笔,金额3.77亿元;贴现36笔,金额2.14亿元;转贴现30笔,金额2.14亿元;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生票款对付业务8笔,金额1.14亿元。系统共收到纸质商业汇票登记2.5万笔,涉及金额385.5亿元。提供纸质商业汇票查询服务 60笔。央行副行长苏宁向媒体透露了上述数据。也正是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在我国成功投产运行为标志,中国商业汇票自此进入了全新的电子化新时代。

    系统建成运行影响深远

    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到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从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到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直至今天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一个又一个里程碑,见证了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我国支付体系进一步向纵深发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
金融服务的发展与创新,金融业运作模式的转换与革新,离不开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尤其是在金融服务网络化和全球化趋势的推动下,更对加速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用科学技术改造现代金融服务、夯实金融服务基础提出了迫切要求。实践证明,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建成和不断完善,极大便利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对建立我国安全、高效的金融运行体系也起到了有效的支持推动作用。

    助推商业汇票业务发展

    商业汇票是重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也是银企之间、银行之间最常用的短期融资工具,其余额在商业银行的信贷余额中占较大比重。

    商业汇票业务近年来呈快速增长态势,对满足企业支付需要、短期融资需要和提高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水平、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等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伪造变造票据、违规办理票据业务、利用票据内外勾结诈骗银行资金等案件时有发生;票据品种单一,票据业务发展不平衡,票据市场参与主体较少,统一的票据市场尚未形成等问题,制约了票据业务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推动票据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商业银行、广大企业需要和适应经济金融发展需要,防范票据业务风险,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电子商业汇票的主要创新有五个方面:一是全面革新了商业汇票的操作模式,以数据电文取代纸质凭证、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使票据业务从手工、传统的操作模式转换到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实现其签发、流转和结清的现代化操作模式;二是将财务公司定位为票据市场的直接参与者,扩大了票据市场参与主体,提高了财务公司参与票据市场建设、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的积极性,有利于降低企业集团财务成本、提高集团综合竞争力,繁荣、活跃票据市场;三是将电子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定为1年,对吸引企业选择电子商业汇票作为支付和融资工具,激励金融机构深度开发票据业务,促进一年期以内各档期票据市场利率的形成,增加票据市场交易品种等都具有深远的意义;四是明确了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概念以及赎回的操作方式,大大降低了票据交易风险;五是在票据融资交易和票据结清业务中,引入了票款对付(DVP)方式,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与大额支付系统的实时连接,在票据权利实现的同时实现资金的交割,消除了票据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电子票据具有不受时空限制、交易时间短、丢失风险低等优点,随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成功建成运行,我们深刻地感到,电子商业汇票将给中电投公司的票据管理提供更加强大、高效的平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王祥富告诉记者,10月28日,中电投公司已会同招商银行,成功开出全国第一张电子商业汇票,目前系统运行稳定。

    电子商业汇票推出后,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付款期限从原来的6个月,被延长到1年。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调整,充分考虑了电子商业汇票在安全性和流通性方面的实质改善,目的在于更好地发挥商业汇票的融资功能。目前,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的利率的市场化程度较高,所以电子商业汇票付款期限的延长,有利于1年的资金价(1064.30,10.30,0.98%)格发现,形成更贴近实际的资金价格曲线,并且短期贷款票据化的趋势可能会更为明显。

    对于这种现象,从成本的角度看,通常贴现利率远低于同档期的贷款利率,而电子票据的最长付款期延长至1年,这为我们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提供了条件。同时,票据融资与银行贷款相比,条件比较宽松、手续比较简便、费用比较低廉,我们在签发票据时更具灵活性,因此电子票据对我们而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付款期的延长,将使得商业汇票成为银企之间重要的融通资金平台,必将对中小企业融资产生巨大的推进作用。电子商业汇票上线运行后,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电子票据业务行为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联系更为密切、信息更加透明、各业务品种之间依存度更高,商业银行需要更好地开展信息共享、集中处理、综合营销等方面的工作,建立更加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体制,加快创新、提升服务,使电子商业汇票成为商业银行资产运作和资金管理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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