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机房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暂停采购的公告,项目名称: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机房升级改造,采购编号:东采公〔2013〕773号 |
招标代理: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所属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电脑网络计算机
关于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机房升级改造采购项目暂停采购的公告
项目名称: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机房升级改造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3〕773号
首次公告日期:2013年09月27日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学院路28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经办人名称:赖明忠
联系电话:22808378
澄清事项:各有关供应商:因本项目方案有重大调整,现暂停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0月10日
附原公告:
项目名称: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机房升级改造
采购编号:东采公〔2013〕773号
采购目录:服务类网络集成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注):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PDF文件格式扫描电子文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