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费县人民法院小机房高档乘客电梯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包括小机房高档乘客电梯一部的采购与安装,因费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在设计规划中电梯分为两台并列井道并联电梯,前期只安装了一部上海三菱牌电梯,随着工作量和客流量不断增加,一部电梯已不能满足正常办公需要,故需再增加一部电梯。 |
业主单位: 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
所属行业: 机械设备,电脑网络计算机
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小机房高档乘客电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费县人民法院小机房高档乘客电梯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包括小机房高档乘客电梯一部的采购与安装,因费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楼在设计规划中电梯分为两台并列井道并联电梯,前期只安装了一部上海三菱牌电梯,随着工作量和客流量不断增加,一部电梯已不能满足正常办公需要,故需再增加一部电梯。
为实现与原电梯最佳匹配,拟由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提供,初步报价为35.4万元。现将本政府采购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3年10月10日起至2013年10月15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能够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说明或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反馈至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汤丽兰,联系电话:13721991605,地址:临沂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或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3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余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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