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次招标的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铁路重车场及翻车机房陆域形成工程由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日发改重点[2013]066号核准建设;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散货堆场陆域形成工程由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日发改重点[2013]068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资金。 |
业主单位: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3-12-03
所属地区:山东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铁路重车场及翻车机房陆域形成工程由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日发改重点[2013]066号核准建设;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散货堆场陆域形成工程由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日发改重点[2013]068号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铁路重车场及翻车机房陆域形成工程:本工程形成东西宽195m、南北长2885m的长方形陆域,陆域面积约56.25万m2。
2.1.2散货堆场陆域形成工程:本工程形成的陆域东西宽150m,南北长2885m,形成陆域面积约43.28万m2。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日照市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
2.3招标范围: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铁路重车场及翻车机房和散货堆场陆域形成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总工期为1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0月31日,共304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投标人的投标工期不能大于计划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5年(自2009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必须具有至少1项沿海港口陆域吹填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得低于3亿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自有带艏吹装置的舱容为10000m3及以上耙吸船2艘和3500m3/h绞吸船(总装机功率不小于12000kw)2艘。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