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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电脑及机房电器类招标采购公告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作者:yuxin编辑 更新时间:2013-5-14 11:45:26

摘要: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电脑及机房电器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208,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5月10日至2013年05月16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编号: GZIT2013-ZB0208
  
  招标代理: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业主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报名截止: 2013-06-03
  
  所属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电子电器,电脑网络计算机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电脑及机房电器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208,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05月10日至2013年05月16日五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208。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电脑及机房电器类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030201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采购271台台式计算机、31台手提电脑、5台平板电脑的采购和安装、35台平板触摸一体机等设备一批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肆仟玖佰肆拾贰元整(¥2,254,942.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5月10日起至2013年06月0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7.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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