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NCC修订电信法修正草案,授权各主管机关可认定网路内容违法或禁止规定,可通知ISP停止使用人网路或删除违法内容,因智慧局封锁侵权网站刚落幕,再次触发网路自由的敏感神经。 |
NCC拟订电信法修正草案,授权政府主管机关对网路上违法或防害公序良俗之内容,可通知电信业者停止网路使用或删除内容,外界认为与智慧局先前提出的封锁政策有关,对此,NCC澄清两者无关,且没有意图侵害网路自由。
NCC近日完成电信法修正草案,授权政府机关对违法网路内容通知电信业者配合处理。根据草案第9条,「(电信网路使用人)利用电信网路向不特定多数人提供之内容,经各该法律主管机关认定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规定者,电信事业于技术可行时,应依各该法律主管机关基于法律授权之通知,停止使用网路、移除内容或为其他适当措施。」
同条规定,当使用人透过电信网路散布的内容,妨害了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电信事业在技术可行下,可停止使用网路、移除内容或作其他处置措施。
NCC在该修文附加说明,例如在网路上贩售毒品或枪枝,经主管机关认定为违法或禁止规定内容,可依法通知电信业者配合停止使用人网路、移除内容等其他处理。
电信法草案授权主管机关通知电信业者配合,停止,或删除网路上违法或禁止内容,虽然并没有特别针对侵权内容,但适逢智慧局研拟要求ISP业者封锁境外重大侵权网站刚落幕,再次引起政府扩权干涉网路的疑虑。
对于外界的疑虑,NCC澄清修法与智慧局的封锁侵权网站无关,没有侵犯网路自由的意图,修法是为了使主管机关依法行使公权力时,不致因实体、虚拟环境上而有落差,故授权各主管机关得通知电信业者停止或删除网路违法内容,不影响大多数民众正常使用网路权益。
至于同条规定,授权电信业者停止、删除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内容,NCC认为该项规定在于主管机关不及通知时,授权业者自行处理。
责任编辑:d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