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12-118主机房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
业主单位: 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
报名截止: 2013-07-12
所属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能源化工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公安厅2012-118主机房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2-118主机房二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PZGZ1211HG094
3、项目内容及需求:主机房二期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本项目依法设立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捌拾捌万贰仟陆佰元整(¥3,882,600.00),凡投标总价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5、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见《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贰级或以上资质(省外单位具有的该项资质需在广东省备案,需提供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在广州市内自有常驻的售后维护机构(广州市注册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非广州市须提供租赁合同);
5、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