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苏州市进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机房智能化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编号为SZJY2013-G-007。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
招标代理: 苏州市进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江苏
所属行业: 办公文教,电脑网络计算机,交通运输
苏州市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房智能化系统补充通知
标号:
关于(SZJY2013-G-007)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苏州市进元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委托,对其要求采购的机房智能化系统进行公开招标,编号为SZJY2013-G-007。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书中三、采购内容部分中“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修改为:“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投标人所投产品涉及苏州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的,须满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协议供货的型号要求,且单价不得超过协议供货价格,否则其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本次采购的空调产品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型号(投标时需将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页面打印并提供)。具体清单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进行查询。”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函中“四、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按前附表第三项指定帐户)。”
修改为“四、投标申请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按本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按前附表第三项指定帐户)。”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三(资格证明文件、公司评价及售后服务部分)应分别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如果在投标书二(技术方案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公司评价及售后服务部分)出现投标书一(报价部分)的价格内容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且投标文件正副本必须每页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修改为:“三(资格证明文件、公司评价及售后服务部分)应分别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如果在投标书二(技术方案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公司评价及售后服务部分)出现投标书一(报价部分)的价格内容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按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技术分部分修改为:
“(一)、产品技术和质量保证(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