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原招标文件和变更公告一中规定的“投标现场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必须加盖原厂公章;服务授权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需加盖制造厂商印章”。 |
招标代理: 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湖南省岳阳市财政局
所属地区: 湖南
所属行业: 电脑网络计算机
一、公告日期:2013年6月24日
二、项目编号、名称
1、项目编号:HNTHZB2013053
2、项目名称:岳阳市公安局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和变更公告一中规定的“投标现场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必须加盖原厂公章;服务授权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需加盖制造厂商印章”。
现变更为:取消本条要求。
2、变更内容与招标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采购人名称:岳阳市公安局
联系人:唐煌
联系电话:151730016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天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岳诚
联系电话:0730-829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