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招标项目长春EA211发动机项目-联合厂房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编号: JLZQH-ZB-2013231HW
招标代理: 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吉林
所属行业: 机械设备,电子电器,水利桥梁建筑,交通运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EA211发动机项目-联合厂房工程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采购货物的基本描述:
板材选用宝钢板,板宽1000mm,上层面板厚度不小于0.5mm(粘卷材防水面),下层板厚度不小于0.8mm(厂房内侧),中间夹100mm厚玻璃丝棉(密度玻璃丝棉64Kg/m3),整体达到A级不燃。②防腐层:上层板防腐层为镀铝锌层,双层镀铝锌量不小于100g/m2,下层板双面镀铝锌量不小于225g/m2。③基材强度:Q345.④板型要求:工厂成型复合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规定。
2.2招标范围:物流超市及空调机房屋面复合板采购与安装。
2.3计划投资额:779万元。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工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到2013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内容。
2.6交货地点:长春市用户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