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噪声”、“噪声电压”、“杂音电压”与“杂音电流”的区别进行解释. |
(1)干扰:是指不用来传递有用信息的时变物理量对有用信息物理量的不良影响。干扰的原因如整流电路产生的谐波电压,开关电源产生的开关频率脉冲电压及其谐波电压反映在输出端的杂音电压上,会对通信设备造成干扰,应限制在正常工作的容许范围之内;又如雷电干扰、电源开关操作过电压的干扰、电焊机电弧的不规则电流的干扰等产生的噪声电压都应设法减弱。干扰的途径有“传导干扰”和“电磁干扰”,前者如电源设备与通信设备的连接,共同接地电阻的耦合,后者如低频交流磁通的耦合,感应出干扰电压或电流,又如高频电磁场的辐射感应高频干扰电压或电流。
(2)电磁骚扰:指任何可能引起装置、设备或系统性能降低或对有生命或无生命物质产生损害作用的电磁现象。骚扰是客观存在的,在影响敏感设备工作性能降低的状态不能被忽视时形成“干扰”。
(3)电磁噪声电压:指一种明显不传送信息的时变电磁现象所产生的电压,它可以与有用信号电压叠加或组合。
(4)电磁兼容性:《中国电力百科全书》上的解释是:“电气(电子)设备在它所处理电磁环境中能令人满意的工作,且不对处于同一环境中的其它设备产生不允许的干扰的能力。如果一台电气设备,当它被视作干扰源时,具有可容许的干扰发射,而当它被视作感受器时,对干扰具有可容许的敏感度,则这台设备被认为具有满意的电磁兼容性。”
希望作者或读者能够正确使用上述这些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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