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金财工程机房设备运维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5)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答疑事项:2013年9月18日12时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2013年9月23日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7.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8.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10月9日下午14:1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3年10月9日下午14:1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0.重要提示: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政府采购网,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1.交纳投标保证金:
1)所有项目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2)一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一万元;招标文件对投标保证金金额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的相关要求)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4)自2013年6月1日起,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