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360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蓄电池 » 刘彦龙:电池消费税开征将促进行业洗牌

刘彦龙:电池消费税开征将促进行业洗牌

来源:中国网 作者:Harris编辑 更新时间:2015-3-6 6:34:03

摘要: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月底联合发布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对于部分电池,如我国当前使用最广泛的铅蓄电池,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月底联合发布通知,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对于部分电池,如我国当前使用最广泛的铅蓄电池,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电池消费税正式开征后,电池企业将面临怎样的压力?就这一问题,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彦龙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刘彦龙指出,从政策内容来看,并非所有电池都被纳入到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内。从目前征税的范围看,国家主要是站在环保的角度,对一些有污染的电池征收消费税,而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这也体现了国家支持环保、推动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新能源电池发展的趋势。
  
  刘彦龙表示,对于铅蓄电池行业来讲,消费税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成本,而企业则可能以提价的方式,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过去,铅酸蓄电池在整个电池市场份额占比较大,而锂电池市场规模相对较小。消费税开征后,铅酸蓄电池的价格优势会略有降低,这也会让锂电池等新型电池更具市场竞争力,推动市场竞争,加速行业洗牌。
  
  编辑:Harris

机房360微信公众号订阅
扫一扫,订阅更多数据中心资讯

本文地址:http://www.jifang360.com/news/201536/n796765934.html 网友评论: 阅读次数:
版权声明:凡本站原创文章,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评论
正在加载评论列表...
评论表单加载中...
  • 我要分享
推荐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