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顺德区供水总公司右滩水厂扩建工程采购设备污泥脱水机房配套设备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6-01-11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机械设备
顺德区供水总公司右滩水厂扩建工程采购设备污泥脱水机房配套设备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顺德区供水总公司右滩水厂扩建工程采购设备污泥脱水机房配套设备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招标控制价
污泥脱水机及配套设备(含安装)1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人民币167.956148万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4460.99元)
备注:采购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环保专用设备的研究丶开发丶制造、加工”或“钢结构件丶机械设备零部件的制造丶加工”或“机械设备的销售”。
3.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项目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 资格审查
4.1、本项目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资格审查合格标准除符合以上第3点要求外,还要符合《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填报规定。
4.3、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4、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须提交资料:
①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此表可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报名用);
5.3 招标文件的获取:已报名的投标人,凭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缴费回单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招标代理(2)号窗口(E、F电梯旁)领取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交到指定账户:
收款人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人民币)
账 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5.5 投标人提交疑问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第1个工作日的17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6日09:30,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6.2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验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的验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为代理人须提供)。
如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0000 元。
7.2 投标担保的形式: 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督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发布。
9. 异议和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尤工
电 话:0757-2231785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7-83205202-8007
传 真:0757-83205203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邮 编:5280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11
责任编辑:余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