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要求,参考EIA/ TIA-569 标准制订,墙上敷设的综合布线电缆、光缆及管线与其他管线的间距要求,参考《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制订。 |
(3)综合布线系统的发射干扰波的电场强度超过表7-4所示的规定。
注:A类设备,第三产业;B类设备:住宅。
5.综合布线系统采用屏蔽措施时,应有良好的接地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40@采用联合接地体时,不应大于lΩ。
(2)综合布线系统的所有屏蔽层应保持连续性,并应注意保证导线的相对位置不变。
(3)屏蔽层的配线设备(FD或BD)端应接地,用户(终端设备)端视具体情况宜接地,两端的接地应尽量连接同一接地体。当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体时,其接地电位差不应大于lVr•m•s。
6.每一楼层的配线柜都应单独布线至接地体,接地导线的选择应符合表7-5所示的规定。
7.信息插座的接地可利用电缆屏蔽层连至每层的配线柜上。工作站的外壳接地应单独布线连接至接地体,一个办公室的几个工作站可合用同一条接地导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2.5smm²的绝缘铜导线。
8.综合布线的电缆采用金属槽道或钢管敷设时,槽道或钢管应保持连续的电气连接,并在两端应有良好的接地。
9.干线电缆的位置应接近垂直的接地导体(例如建筑物的钢结构)并尽可能位于建筑物的网络中心部分。
10.当电缆从建筑物外面进入建筑物内部容易受到雷击、电源碰地、电源感应电势或地电势上浮等外界影响时,必须采用保护器。
11.在下述的任何一种情况下,线路均属于处在危险环境之中,均应对其进行过压过流保护。
(1)雷击引起的危险影响。
(2)工作电压超过250V的电源线路碰地。
(3)地电势上升到250V以上而引起的电源故障。
(4)交流50Hz感应电压超过250V。
12.综合布线系统的过压保护宜选用气体放电管保护器。
13.过流保护宜选用能够自复的保护器。
14.在易燃的区域或大楼竖井内布放的光缆或铜缆必须有阻燃护套;当这些缆线被布放在不可燃管道里,或者每层楼都采用了隔火措施时,则可以没有阻燃护套。
15.综合布线系统有源设备的正极或外壳,电缆屏蔽层及连通接地线均应接地宜采用联合接地方式,当同层有避雷带及均压网(高于30m时每层都设置)时应与此相接,使整个大楼的接地系统组成一个笼式均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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